樁基檢測常見問題10問詳細解答

常用的樁基檢測的主要方法有靜載試驗、鉆芯法、低應變法、高應變法、聲波透射法等。在樁基檢測中,各個檢測手段需要配合使用,利用各自的特點和優勢,按照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各種方法,才能夠對樁基進行全面準確的評價。本文列舉樁基檢測工作中常見問題,一一解答,必須收藏。

1、什么情況下,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檢測數量有什么要求?

答:當設計有要求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

(1) 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樁基;

(2) 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

檢測數量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 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當工程樁總數在50 根以內時,不應少于2 根。


2.什么情況下,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檢測數量有什么要求?

答: 單樁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驗收抽樣檢測的受檢樁選擇宜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質量有疑問的樁;

(2) 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

(3) 局部地質條件出現異常的樁;

(4) 施工工藝不同的樁;

(5) 承載力驗收檢測時適量選擇完整性檢測中判定的Ⅲ類樁;

(6) 除上述規定外,同類型樁宜均勻隨機分布。


3.混凝土樁的樁身完整性檢測的抽檢數量應符合那些規定?

答: 混凝土樁的樁身完整性檢測的抽檢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柱下三樁或三樁以下的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于1 根。

(2) 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較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30%,且不得少于20 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20%,且不得少于10 根。

注:a.對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應在上述兩款規定的抽檢樁數范圍內,選用鉆芯法或聲波透射法對部分受檢樁進行樁身完整性檢測。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

b.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后樁端持力層已通過核驗的人工挖孔樁,以及單節混凝土預制樁,抽檢數量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且不應少于10 根。

c.當符合第2問第1~4 款規定的樁數較多,或為了全面了解整個工程基樁的樁身完整性情況時,應適當增加抽檢數量。


4.對單位工程內且在同一條件下的工程樁,當符合什么條件時,應采用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檢測?

答: 對單位工程內且在同一條件下的工程樁,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應采用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檢測:

(1) 設計等級為甲級的樁基。

(2) 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

(4) 擠土群樁施工產生擠土效應。

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l%,且不少于3 根;當總樁數在50 根以內時,不應少于2 根。

注:對上述第1~4 款規定條件外的工程樁,當采用豎向抗壓靜載試驗進行驗收承載力檢測時,抽檢數量宜按本條規定執行。


5.對于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什么情況下可采用鉆芯法檢測?抽檢數量怎么確定?

答: 對于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當受設備或現場條件限制無法檢測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時,可采用鉆芯法測定樁底沉渣厚度并鉆取樁端持力層巖土芯樣檢驗樁端持力層。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0%,且不應少于10 根。


6.什么情況下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水平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怎么確定?

答: 對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較大的樁基,應進行單樁豎向抗拔、水平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l%,且不應少于3 根。


7.什么情況時應進行驗證與擴大檢測,并闡述驗證與擴大檢測的方法?

答:(1)低應變檢測時,對于嵌巖樁,樁底時域反射信號為單一反射波而且與錘擊信號同向時;實測信號復雜,無規律,無法對其進行準確評價;樁身截面漸變或多變,而且變化幅度較大的混凝土灌注樁時刻采用靜載法或鉆芯法驗證。

(2)高應變檢測時,樁身存在缺陷,無法判定樁的豎向承載力;或樁身缺陷對水平承載力有影響;單擊貫入度大,樁底同向反射強力且反射峰較寬,側阻力波、端阻力波反射弱,即波形表現出豎向承載性狀明顯與勘察報告中的地質條件不符合時,可采用靜載法進一步驗證;

(3)嵌巖樁樁底同向反射強烈,且在時間2L/C后無明顯端阻力反射,可采用鉆芯法核驗。

(4)樁身淺部缺陷可采用開挖驗證。

(5)樁身或接頭存在裂隙的預制樁可采用高應變法驗證。

(6)單孔鉆芯檢測發現樁身混凝土質量問題時,宜在同一基樁增加鉆孔驗證。

(7)對低應變法檢測中不能明確完整性類別的樁或Ⅲ類樁,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靜載法、鉆芯法、高應變法、開挖等適宜的方法驗證檢測。

(8)當單樁承載力或鉆芯法抽檢結果不滿足設計要求時,應分析原因,并經確認后擴大抽檢。

(9)當采用低應變法、高應變法和聲波透射法抽檢樁身完整性所發現的Ⅲ、 Ⅳ類樁之和大于抽檢樁數的20%時,宜采用原檢測方法(聲波透射法可改用鉆芯法),在未檢樁中繼續擴大抽檢。


8.闡述樁身完整性類別分類原則?哪類樁應進行工程處理?

答:樁身完整性類別分類原則

Ⅰ類樁樁身完整

Ⅱ類樁樁身有輕微缺陷,不會影響樁身結構承載力的正常發揮

Ⅲ類樁樁身有明顯缺陷,對樁身結構承載力有影響

Ⅳ類樁樁身存在嚴重缺陷

Ⅳ類樁應進行工程處理。


9.基樁檢測報告應包含那些內容?

答:檢測報告應結論準確,用詞規范。

檢測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1) 委托方名稱,工程名稱、地點,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基礎、結構型式,層數,設計要求,檢測目的,檢測依據,檢測數量,檢測日期;

(2) 地質條件描述;

(3) 受檢樁的樁號、樁位和相關施工記錄;

(4) 檢測方法,檢測儀器設備,檢測過程敘述;

(5) 受檢樁的檢測數據,實測與計算分析曲線、表格和匯總結果;

(6) 與檢測內容相應的檢測結論。工程樁承載力檢測結果的評價,應給出每根受檢樁的承載力檢測值,并據此給出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承載力特征值是否滿足設計要求的結論。


10.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加載量如何確定?

答:(1)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驗樁,應加載至破壞;當樁的承載力以樁身強度控制時,可按設計要求的加載量進行。

(2)對工程樁抽樣檢測時,加載量不應小于設計要求的單樁承載力特征值的2.0 倍。